关于广丰区教体系统集中整治工作主动交代问题和反映问题线索事项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我区于2023年2月至7月开展全区教体系统“转作风、正行风、强师风、树新风”集中整治活动。为释放从严治理的强烈信号,有力有效推动我区集中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区教体系统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如需主动说明问题的,可在集中整治期间向区纪委区监委监督推动工作组办公室反映情况或递交书面材料。(办公室设在区纪委区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区政府大楼B栋1207室)

二、如有反映教体系统违纪违法违规问题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向区纪委区监委反映

1、电话举报:

12388或0793-2637000

2、来信举报:

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政府大楼(区纪委区监委信访室),邮编:334600

3、来访举报:

区政府大楼D区二楼区纪委区监委信访接待室

中共上饶市广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上饶市广丰区监察委员会

编辑:余武军

责编:项崇进

审核:柯   舸

监制:夏广凯 周常金

投稿邮箱:gfrmt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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